妮科尔·L·M·霍弗茨 (Nicole L.M. Hoevertsz)

国籍:阿鲁巴

进入国际奥委会时间:2006年

出生年月:1964年5月30日

教育背景:荷属安的列斯大学安的列斯法律专业;荷兰莱登大学国际法律专业,荷兰法律硕士

语言:荷兰语

职业生涯:阿鲁巴政府外事部法律顾问(1991-1994);阿鲁巴内阁常务副秘书(1994-1996);阿鲁巴首相法律顾问(1997-2001);阿鲁巴政府外事部法律顾问(2002-);阿鲁巴内阁常务秘书(2009-)。阿鲁巴奥委会第二秘书长(1997-1998)、秘书长(1998-);1999温尼伯泛美运动会泛美体育组织特别委员会委员(1998-1999);泛美体育组织执行委员会委员(1998-);泛美体育组织妇女和体育委员会主席(1998-);泛美体育组织长官(1999-);2003圣多明各泛美运动会泛美体育组织协调委员会委员(2000-2003)

从事过的体育项目:花样游泳。代表阿鲁巴参加过多次地区和国际赛事(1973-1984);奥运会双人项目比赛(1984);作为教练带队参加奥运会花样游泳单人和双人项目比赛(1988)

国际奥委会任职情况:妇女和体育委员会委员(2003-),国际关系委员会委员(2009-)

原文引自: 中国奥委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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