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的奖章和奖状由每一届奥运会的组委会提供,但属于国际奥委会所有, 并且由国际奥委会向获胜运动员颁发。奥运会颁发的奖章有个演变的过程。在1896年首届奥运会上,只向各项前两名颁发奖章, 而且是冠军得银牌,亚军得铜牌。当时的奖章由法国艺术家夏普伦设计, 直径为50毫米。同时, 组委会还按照古老的传统,向获胜运动员献花环 , 第一名的花环用橄榄枝编成,第二名则用月桂叶编制。此外, 优胜者还得到大会颁发的奖杯、花瓶等奖品。射击比赛的获胜者最实惠, 他们得到短枪和来福枪作为奖品。

到了1904年第3届奥运会,第一名得到了金质奖章。1907年5月,国际奥委会决定为奥运会奖章制定式样,两年以后对奖章式样做出了如下规定: 奖章正面是统一图案,反面可由举办该届奥运会的东道主自行设计图案。但是直到1928年第9届奥运会奖章正面的图案才正式统一。它采用了佛罗伦萨艺卡西奥利精心设计的图案。图案为运动场旁边左手执表示胜利的棕榈叶,右手举月桂枝的胜利女神像,运动场上面是奥运会的届数、地点和年代字样。奖章两面都写着”胜利、团结”的字样。奖章的规格也有规定, 为圆形, 至少应为60毫米, 厚3毫米。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奖章为至少含银量92.5%。第一名奖章的镀金至少为6克纯金,第二名是银牌,第三名是铜牌。

历届奥运会奖章都以此图案和规格为标准。但是,2002年盐湖城冬奥会的奖牌设计有些突破,形状不是规则的圆形,表面也有立体感。

国际奥委会还规定,冬季奥奥运会的奖章和奖状应同夏季奥运会有所区别,但是没有统一的标准。每届奥运会,不管是夏季还是冬冬季,奖章的设计方案都必须得到国际奥委会的首肯。

从设计到最后检验,每枚奖牌要经过20道工序,最后工序包括给奖牌配置缎带。1998年长野冬奥会奖牌综合了传统的漆艺、景泰蓝和雕版技术。对于奖章和奖状的颁发,根据比赛项目和参加人员性质的不同,也有不同的规定。对个人比赛项目,第一名的奖品为银质镀金奖章和奖状,第二名为银质奖章和奖状,第三名为铜质奖章和奖状。奖章应表示它们所奖的运动项目并且固定在一条可分的链条或带子上,以便佩挂在运动员颈部。获得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名的运动员有奖状但无奖章。如果出现并列第一、第二或第三,则并列的每位运动员都得到奖章和奖状。对团体比赛的运动大项和其他运动大项中团体比赛的运动小项,冠军队的队员,凡是在奥林匹克运动会期间至少参加了1场比赛的,每人都被授予1枚奖章和奖状。获第二名的队的每位队员被授予银质奖章和奖状,获第三名的队的每位队员被授予铜质奖章和奖状。这些队的其他队员只发给奖状。获得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和第八名的队的队员应获得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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